郭台铭脚踏两船五年 遭同居女友偷拍性爱影带(图)
发表时间:2007-04-22 08:10 来源:转载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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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刘嘉玲频传绯闻的台湾首富郭台铭控告前《壹周刊》记者臧家宜勒索3200万元台币案出现惊人进展,臧家宜一直声称郭台铭曾有婚外情,却一直未出示证据,但20日法院开庭时,一名叫徐靖崴的男子意外现身法庭外,声称郭台铭曾和自己的表妹陈崇美有外遇并同居,甚至还被陈偷拍裸照和性爱影带。
徐靖崴说:“郭台铭15年前确曾被拍下一卷性爱录像带,还有6张裸照,这些东西已被法院没收。”徐靖崴表示,郭台铭于1988年间,结识在太平洋证券公司担任襄理的陈崇美。当时郭妻林淑如远居美国,陈误以为他单身,和郭台铭在郭位于台北市徐州路住处同居达5年。两人密切交往期间,陈崇美都称郭台铭为“铭哥”。
徐靖崴说,两人交往3年多后,郭妻林淑如就返回台湾,郭台铭因而有意疏远陈,陈崇美于是在郭位于徐州路的住所装设窃听器窃听电话,并在自己的卧室装摄像机。在1992年11月间,陈崇美邀郭台铭到台北市青年路住处,拍下郭台铭的裸照和性爱录像带。至于目的,应是分手后作为报复。
郭台铭公司发言人则表示,有关郭台铭婚外情事件不予评论。新文(来源:雅虎社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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